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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恐怖灵异 > 盛宠之御鬼娇妻 > 第四十章 文房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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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用给我交代,您要给的是您自己!家不平何以平天下呢?”林千雅看着沈南风的眼睛,目不转睛的对着沈南风。

“是啊!家不平何以平天下呢!我就平平这家!”沈南风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他明白这女孩说的话绝不是开玩笑,也明白女孩的意思。

沈家到现在已经三代了,而且沈南风也明白随着自己的年龄增高,有些事情是力不从心,这一次刚好趁着林千雅认祖归宗的事情,可以清一清沈家的毒瘤,想到这里沈南风的心中有些难过,毕竟那些人都是自己的亲人啊!

“您明白就好!对了,我家就三张床,您还是住到外面的酒店比较好!或者哪里……”林千雅指了指客厅的沙发,嘴角上扬有些恶搞。

“哈哈!老头子我就住沙发了!”这么多年与陈清玄没见,兄弟两人自然是有很多的话要说,以沈南风的性格也不会到酒店去住,当下笑了笑算是答应了林千雅。

而此刻林千雅的家已经被人二十四小时密切的监控着,这些林千雅并没有在意,毕竟一个国家领导人在这里她也是理解的!

虽然嘴上说着让沈南风睡沙发,但是吃过了完饭林千雅还是帮着林舒华将妈妈的东西搬到了自己的房间,让妈妈和自己住在一块,空出下一间自然是留给那位国家元首的!

看着林千雅的动作,两个老头子倒是笑得不亦乐乎,这也让林千雅再次来到陈清玄的身边揪了一把胡子。而这个动作尽被沈南风收入眼底,他在想如果这孩子一直生活在自己的身边,此刻她撒娇的人应该是自己吧!这让沈南风有写感慨有些羡慕,到底是自己当年做错了!也让这一家三口分散了十八年!

就这样沈南风就在林千雅的家住了下来,而随身的保护人员也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护着林家,当然贴身随性的还有三个人,沈南风没有办法,只要不打扰自己就好了。

苏省的年味并没有京城那么浓烈,但是为了沈南风,林舒华还是做了很多菜,而且将所有的陪护人员都叫到了家中,光汤圆就就和林千雅弄了整整一天,那个时候春晚并不像现在那么火爆,人们都走到小区外面看着漫天的花火。早上的时候林千雅和陈清玄回了一次道观,摆足了贡品和叩拜之后又回到了省城,和大家一块过年。

“妈,师父,老爷子,新年快乐!”林千雅说着笑了笑,伸出手来,意思自然是很明显。

“臭丫头,这么大了还要压岁钱!”说着陈清玄从怀中拿出了一块玉,递到了林千雅的手中。

林千雅可是知道陈清玄的好玉有很多,像他们这种人一般都会有收藏玉的习惯养在身上,等到合适的机会时再用。

“嘿嘿,师父,反正你以后要去阎王爷那报道的!赶集将那些好东西通通留给我啊!”林千雅说着和陈清玄开起了玩笑。

“呸呸呸,什么阎王爷!就知道胡说!快,吐三口唾沫!大过年的说这些不吉利的话!”林舒华听到林千雅的话眉头一皱,立刻板起了脸。

“妈,没事的哈!这两天不会有什么事的哈!嘿嘿,再说了人迟早都要见阎王爷的,那我们为什么不在有生之年活得潇洒活的尽兴一点呢?你说是吧?师父”林千雅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尽然的说道。

“呵呵,丫头这话说的很好!活得潇洒活的尽兴!可这世上又有几个人能活到潇洒呢?又有几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呢?”这时候一旁的沈南风插上了话。

听到沈南风的话林千雅眉头微微的皱了皱,这世上真的有人活的潇洒吗?那为何师父会减寿?为何三界五行之外还有别的东西?为何阴使又不肯放过师父?

“千雅?千雅?”林舒华一看自己的女儿楞在了那里,以为又有什么事情。

“妈妈妈,别摇了!老爷子,有时候人是不会那样进行的或者,但是我们也应该顺着自己的心走,不是吗?至少将来不后悔!”林千雅也不想过多的去揣测一些凡尘琐事,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小道士,她明白这世上有很多未知的秘密,但是她明白既然不能决定自己出生,那么就决定自己的命运好了!有生之年为自己而活!

“呵呵,我们俩人被一个丫头说教了!沈老弟。”陈清玄笑了笑,看着眼前的林千雅有一种说不出的欣慰,他只能说自己的徒弟真的长大了。

“是啊!我们也老了!老头子我这里没有什么东西可送的,就送你几个字吧!”说着几个人又从饭桌走到了写字台,林千雅一直都有写毛笔字的习惯,期初是被陈清玄逼的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现成的笔墨还是有的!

沈南风也是爱好书法之人,走到写字桌前他只感觉一种古朴的气息向自己扑来。

“老哥,这是洮砚?”沈南风一眼就看出桌子上的砚台不是凡品。

自唐代成名以来,老坑洮砚一直是皇室文豪、富商巨贾才能拥有的。如宋代赵希鹄曰:“除端、歙二石外,唯洮河绿石,北方最贵重。绿如蓝,润如玉,发墨不减端溪下岩。然石在大河深水之底,非人力所致,得之为无价之宝”。近代“老坑洮砚”作品屡次作为国礼赠与国外元首。

制作洮砚最好的石料是“老坑石”,产于卓尼县喇嘛崖和水泉湾一代。而老坑石中的极品,当属“鸭头绿”,碧绿如蓝,轻抚如婴儿肌肤,储量极少,自宋末就已断采,能否重现不得而知,现今每得一块鸭头绿可视之为千年古董。下发好和稀有是洮砚位列四大名砚的根本,尤其是在端砚、歙砚老坑石已枯竭的今天,“老坑洮砚”更是备受追捧。

“嘿嘿,这可是我从师父那求了半天的!老爷子再看看毛笔?”林千雅有些得意,在这个家中最贵的就当属这桌子上的东西了,当然除了那茅山祖师印和七星玲珑剑之外。

说着沈南风又看起了桌子上的毛笔,“兼毫?”

沈南风拿起手中的毛笔,兼毫是合两种以上之毫制成,依其混合比例命名,如三紫七羊、五紫五羊等。蒙恬改良之笔,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即属兼毫笔。兼毫多取一健一柔相配,以健毫为主,居内,称之为“柱”;柔毫则处外、为副,称之为“被”。柱之毫长,被之毫毛短,即所谓有柱有被笔。而被亦有多层者,便有以兔毫为柱,外加较短之羊毛被,再披与柱等长之毫,共三层,所以根部特粗,尖端较细,储墨较多,便于书写。特性依混合比例而不同,或刚或柔,或刚柔适中。

林千雅走到砚台前,开始为沈南风磨墨,过了一会过后沈南风拿起毛笔写下了“正!奇!”这两个字。而林千雅也明白这两个字的意思。

------题外话------

累死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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