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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 董卓传(五)

——公元176年——

“奉先,你可曾听闻‘檀石槐’之名?”

“鼠辈而已。”

并州,五原郡,吕家一座坞堡的城墙之上,董卓正指着北方的草原戈壁向身旁的吕布问道,而吕布的回答则异常简练。

董卓身穿绛紫鱼鳞硬皮甲,外套一件赤红两当铠,腰间别着颜色火红,几乎要烧起来的狱刀——不,如今它的名字是“修罗”。

而吕布则身穿一套玄色狮面吞头连环铠,头戴双翎紫金冠,外罩金纹锦袍,手持一杆精铁画戟。

此刻仍是白身的董卓却得并州大族吕氏礼遇,自然不是因为他将女儿嫁给吕布的缘故,起码不只是。

比起或荒芜或苦寒的凉州和幽州,与胡人接壤的州府中,只有并州最为富庶,因此被胡人劫掠的次数也最多,这里不但官军,便是寻常百姓,提到鲜卑和匈奴时嘴里都会不受控制地蹦出个“杀”字来。

而董卓作为凉州的着名游侠和抗胡英雄,又因为受到朝廷不公待遇而来到并州,并且甫一抵达便率当地游侠击退了数股劫掠的胡人,故此受到了绝大部分军民的欢迎。

“自然是鼠辈,”董卓赞同地一点头:“此人指使各大胡人部落入寇时,自己却一直躲在后方,但凡有些风吹草动便直接逃回草原,如此做派却能一直被推举为王,简直荒下之大谬。”

“呵——”吕布冷笑:“我看是因为他把所有不支持他的胡人都送到我们刀下了罢。”

“奉先一如既往的敏锐。”董卓称赞道。

“义父,不,岳父大人谬赞。”吕布立刻回应。

这个女婿一向如此,董卓想着,他虽然对听到和看到的事非常敏锐,可以飞速做出正确的判断,但却不愿根据这个判断向更深处推论。

比如,当日武举,吕布不出意外地成为第一,理应被征辟为太守武官,至少也得是一个郡尉,然而那个骑都尉丁原却要推举他做劳什子“主薄”。

那个丁原大概认为,吕布武勇有余,而纪律不足,而且太过年轻,希望暂时打压他一下,在文职上做个几年,磨一磨性子,以待日后重用。

这个决定可以十分正确,如果董卓没有一直看着吕布的话,也会这么认为。

得知这个决定后,吕布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去,甚至出现了杀意。

很明显,他看出了丁原想打压他,但并没有继续思考“为什么”,而是直接作出结论:“有机会就杀了这个瞧不起自己的狗官”。

基于这种情况,董卓去招揽他时根本不绕圈子:“在下凉州董卓,素闻并州吕奉先有万夫不当之勇,故而希望你能帮我对付胡人,此时虽然尚无官职,但若日后发达,定然不会亏待奉先。”

这番话毫无虚假,无论吕布如何敏锐,也只能据此做出“信”,或“不信”两种判断,再加上董卓目前的名声,被拒绝的可能几乎不存在。

嗯,他现在已经是自己的女婿了。

“檀石槐此人,传闻是前任鲜卑王某个外室的儿子,”董卓将话题拉了回来,“其母声称,某日她见到降陨石凌空炸裂,吃惊张口时,不心吞下一片碎石,而后便怀孕有了檀石槐,这个名字的鲜卑文原意是‘从而降的石头’。”

“……”吕布露出一副“鲜卑人都是傻瓜吗?”的表情。

“不过,此人却颇为果决狠辣,数年前趁护匈奴中郎将张奂讨鲜卑时,在王庭发动政变,继任鲜卑王,断了入侵我大汉诸多队伍的后路,导致前线其他有资格继任鲜卑王的王子尽数被斩杀或俘虏。”董卓继续道。

吕布的表情变成了“鲜卑人果然都是傻瓜。”

“而今,那檀石槐已经将鲜卑各部整合完毕,并再次联络匈奴、乌桓、羌热异族,准备一同南下,声势浩大,前所未樱”董卓看着北方宽广的戈壁,神情略为激动。

“保家卫国、建功立业?”吕布问道。

“不,是‘扬名立万’。”董卓看了一眼吕布,以防他得出什么奇怪的结论:“张奂辞官,王越不出,皇甫嵩和朱儁分别在益州和扬州征战,至于十常侍,我可不认为他们会主动离开洛阳,所以,只要我们击退或彻底摧毁这批异族,朝廷一定会给我们厚封重赏。”

“如果他们不给,我们便去抢。”吕布得出了令董卓不知该如何评价的结论。

仔细想想的话,这主意或许挺不错?

董卓思索间,地平线上开始出现零星的黑点。

————

“我只一遍!投降或者去死!”

“如你所愿!准备去死吧!”

两支骑兵相遇,互相用匈奴语和汉话叫嚷了几句,便直接打成一团。

此时距檀石槐的大军抵达的时日尚早,然而已经有诸多部落,族群的斥候队伍在周围的坞堡和村落附近游荡,这些部族虽然被大家族大部落强迫一起而来,但显然各自都有心思。

他们派出的战士如果参与一场硬碰硬的大战并损失殆尽,只怕之后整个部落都要除名或者被兼并,所以主动揽下了侦查或者后勤运输等工作,派出游骑队提前确定哪些村落和坞堡值得劫掠,如果有可能的话,就捞一把再跑。

这种没什么实力,但却是实打实战功的队,是诸多游侠的最爱,每每见到有游骑出没。一干游侠便会纷纷各自组队杀出拦截,两者相遇之后,全都认为自己能把对方轻易消灭,故此类似的话语在战斗之前频频出现,但基本不可能有什么成效,最后还得动手才能决定高下。

董卓并不参与这种双方骑马,边打边跑,最后几乎没什么战果的可笑遭遇战,在与檀石槐大部队决战之前,他只是按照李儒的建议,率领百人左右,着力围捕正对坞堡或者村落进行劫掠的游骑兵队伍。

李儒的原话是:“这等素来不尊上命,自由散漫的胡人能组成斥候队伍已是极限,在面对村落和坞堡中的财物时,定然会变为一盘散沙,此时使一员猛将率兵围攻,可一鼓而破。”

“降,或者死!”

“别攻击!我们投降!”

董卓带着吕布和李儒,率领一干骑射俱佳的游侠将“被劫掠的村落”围住后,几乎不用多,胡人头领就会直接跪地投降,若有被钱财迷了眼睛想要顽抗到底的,便交给吕布“处理”。

“真可笑,”吕布再次“处理”掉一批顽抗的胡人后,向董卓道:“这等贫瘠村,完全不可能攒下他们发现的那等财富,换做是我,看到那些财货时一定会直接判断出簇是个陷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即便是洛阳,也有这等蠢人。”李儒接话道。

李儒,字文优,人如其名,看上去就像一个文章写得很好的儒生,但马术竟然不错,原本是并州人,因与董卓故友贾诩相识,在董卓来到并州后,持其引荐书信而来,之后和与吕布一起把董卓的两个女儿分了(……)。

“哼……洛阳?”吕布正思索间,忽然见到那村之外冲来一支装备明显比斥候要精良,人数几乎上千的骑兵队伍将村连同游侠们一起团团围住。

“投降,或者死——”领头的斥候队长用别扭的汉话着,然后大笑:“你们以为这种伎俩可以用多少次?哈哈哈哈!”

“我们已经把你们逼到了绝境,速速投降,”那斥候队长身旁有个尖嘴猴腮,类似幕僚的胡人远远喊话:“你们放心,有赎买价值的,在收到赎金之后一定可以安然返家!”

“呵呵,没想到这群蛮族中也有长脑袋的家伙,”李儒笑道:“这诱敌深入,分而化之等策略用的还算不错。”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种情形应该也在文优你的预料之中,那么当有破敌之策?”董卓虽然身处包围,但并未感到惊慌,不如,在李儒要求他和吕布都不要使出常人之外的力量时,已经对他的计划有所猜测了。

“以檀石槐的手段,侦查这么重要的工作,绝不可能交给那些部落,定然有真正的斥候部队前来,”李儒点头:“我们的目标一开始就不是那些鱼虾,而是这匹狡猾的豺狼。”

“大话也就是现在了!”尖嘴猴腮的胡人幕僚高声叫道:“你们根本没有援军!区区百人,不消半刻钟就会被我们踏成齑粉!就算你们谁是‘无双勇士’,也顶多能打败我们二百人!”

虽然叫嚣的厉害,但他自己却在悄悄后退,同时拼命示意那斥候队长下令攻击。

“一个不留!”斥候队长隐约也有些不详的预感,当即挥手下令攻击。

“我听闻,‘无双勇士’的标准是以一人之力击败二百人,”李儒毫不在意地看向吕布:“奉先,是时候提高这个标准了——以一敌千,如何?”

“呵呵呵!哈哈哈!”吕布猛然向举起手中画戟,一道红黑相间的炽烈闪电直劈而下,伴随着爆炸般的电流声,交错缠绕在画戟和那件墨色铠甲之上,令他整个人都透出一股宛如远古凶兽的凶厉气息,令大半已经开始冲锋的斥候骑兵傻在半路,而那些仍然闷头冲锋者,在超过某个界线后,所有马匹宛如昏迷般齐齐栽倒,将骑手摔得七荤八素。

“呵呵……”原本按向腰间“修罗”的董卓停止了动作,微微颔首:“吾儿奉先的‘无双’,其名即是【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