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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玄幻魔法 > 狠宋 > 第11章 收军心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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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野外鸟声鸣叫让孟之祥醒来,他睁开眼一看,很遗憾,他没有穿回去,还在宋朝!

一时间,孟之祥有种悲从心来的感觉。

他再也不能坐高铁,没有肥宅水和救命水,就连饼夕夕的假货想买也买不到了!

也罢,既来之,则安之,孟之祥收拾情怀,爬起来,忠心的亲兵小王已经等侯着了,他积极地执行着自己的职责,使长官盥洗有水,给他准备好食物、煮茶,清洁好他的装备,伫立在他身旁听命。

事实上他起得很早,已经把孟之祥的武器给保养了一遍,比如昨天立了大功的双锏被他擦拭干净,并上了几道油,包裹好。

“干得好!”孟之祥表示赞赏,做了内务后,他赤着上身,找了个空地,先做个准备运动,再就打起拳来。

拳势一开,但见得他眼冒杀气,全身肌肉如如虬龙盘结,动作刚劲有力,虎虎生风,不时发出阵阵劲响,看上去不是空架子。

肯定不是空架子,真要是让他对旁人挥拳出脚,绝对会有惨剧发生!

这时期的武术,不是花架子,是真功夫!

两宋时期民间产生大量武术结社组织,它构成该时期武术发展的一大特点。

宋朝民间尚武之风历朝最盛,百姓结社可配强弩,军事性社团出现会、社的名称,当始于宋。

在宋代,每当地方不安定,民间便纷纷结社自保,乡社武装遍布全国,主要可分为防卫乡里的民间自保之社和防御外族入侵的保境抗敌之社。会社既有备边保境、维持乡里治安的一面,也有对抗官府、滋扰百姓、鱼肉乡里的一面。

会社成员习武成风,他们练习拳脚,使用弓箭和军械,绝不是玩玩的,而是能杀敌伤人,如孟之祥所练的拳脚功夫,动辄直向人的头上五官、太阳穴、咽喉、胸口和下阴等要害奔袭,一出手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忠顺军”来自唐、邓、蔡三州的中原流民,当中有不少人习有武术,孟宗政择其人作为教头,在军中广泛地教授武术,孟之祥就学了一身好功夫,上马可拼马刀,下马可以动拳脚,皆能杀人不在话下。

孟之璋也脱了上衣,下场与他对练。

他们当然不会真打,按着套路来打,不下死手,但也打得砰砰蓬蓬作响,旁人纷纷叫好。

蓦地,孟之祥一个马步冲拳,以右上臂在前,来了个铁山靠,用力一撞,尘土飞扬中,他马步扎定,而孟之璋已经被撞出五步之外!

“七哥,你又来欺负我!”孟之璋不爽地翻翻白眼道。

他力气不如孟之祥,打起来不是对手。

然后孟之祥换了兵器来练,他用的是刀,每天挥刀不缀,方可保持强大的战斗力!

接下来就是练弓,亲兵小王为他呈上了他抢来的金朝勇士的硬弓,旁人无不啧啧称奇,好家伙,这可是三石强弓啊!

孟之璋上前试了一下,摇摇头。

他的力气不足以拉开三石弓,但旋即他高兴起来道:“你的旧弓,归我了!”

不错,孟之祥的弓箭是二石好弓,正合适孟之璋,而孟之璋的旧弓,则给了孟之祥亲兵老董。

此人长得五大三粗,一张国字脸凶神恶煞有如庙里的神像,这种人放在乡间就是欺行霸市的好手,能让小儿止啼,但在军营里就是受欢迎的好汉。

拈弓搭箭、孟之祥深吸了一口气,双臂发力,弯弓如满月,弓弦发出“扎扎扎”的绷紧声音,箭头指向前方的箭靶。

弓箭不是枪械,可以瞄准但可靠性有点扯淡,射不射得中全凭感觉。

大部分人,经过长期的训练后就熟能生巧,产生感觉,完全难以名状无迹可寻,而有些蠢才,再怎么练都不会产生感觉,但象孟之祥这等猛人,即使是他没有瞄准人来射,旁人也感觉到他的杀伤力,令人莫名紧张。

“蓬!”他的手指一松,一声强劲的弦响,锋锐击破空气的尖啸声中,箭枝准确地命中了靶子中心位置。

“好,好!”围观的官兵们纷纷叫好,无比真心。

战场上刀锋箭矢无眼,跟随着一个强大的上司是有好处的。

孟之祥将硬弓往小王一抛,然后他认鞍上马,骑上那匹金朝勇士的花斑马,奔驰起来。

在马上他拿出了另一张弓,那是把一石弓,昨天打金朝小兵的战斗中他用的正是这把弓。

两三石弓强劲有余,多作为练习臂力用,实战中主要靠一石以下的弓,无它,用力小,射得快!

但见得孟之祥策马来回奔驰,闪电般地连射十箭。

这十枝箭尽奔向场地中间的一个草人靶,没有一枝箭是落空的,众人发出了轰雷般的叫好声!

看到众人热烈鼓掌的样子,孟之祥微微吁了一口气,他知道他已经彻底地在军营里站稳了脚跟。

昨天挣来了不小的功劳,今天又当众展示了个人武力,得到本都军人们信服,方便他以后的指挥。

除他之外,军人们挥汗如雨,都在那里训练着,他们或者练习拳脚,或者使用兵器,又或者是兵器对练,发箭如雨。

见亲兵小王跟随着自己,孟之祥道:“小王,你也去练练吧!”

“那七太保您呢,我得服侍您!”小王说道。

孟之祥摆摆手道:“不用了!”

老董话不多,此时插嘴道:“就让我来教小王来练练吧!”

见他狰狞的样子,小王连连摇头:“不劳老董了!”

老董其实才二十多岁,是个多年军龄的老兵,大家都称呼他为老董。

“好的!如此有劳老董了。”孟之祥欣然同意,于是老董就把小王给拎走,很快就响起小王的鬼哭狼嚎声音。

孟之祥在营地里巡视,见到大家都在紧张地训练,不用催促,个个都一丝不苟,不由得暗暗点头。

记忆中他当过四叔孟珙的亲兵,在跟着孟珙去到友军营地时,看到友军的训练,那是入不得眼的。

友军训练松懈,素质不高,他们还是宋军中正尔八经的禁军,无论是军饷还是补给都是一流的,这样的部队与金军打起来可真是够呛。

忠顺军的军饷不高,补给不足,但无论是战斗水平和战斗意志,都足以对抗金军的精锐部队。

“或者就是友军吃海参,我们没有海参吃的缘故吧!”孟之祥不由地想起了某支球队的梗来,可惜,就算是这支水平差劣的球队,自己想看也看不到了!

训练完成,早餐送到,相当地不错,羊肉大米粥加咸菜!

昨天孟珙赏了孟之祥两只羊,现在送来一只,大厨把羊给整进粥里,包括羊下水,一点都没有浪费掉。

香郁的肉味,滴进一些香油,众人食欲大增。

本都中主管伙食的乐志洲向大伙儿宣布羊的来由,于是大兵们欢呼起来,向自己的头头孟之祥表示感谢!

军中的肉食,有腌鱼腌肉,以及肉干,但大头兵要吃到肉,尤其是新鲜的肉,还是难得的,尤其对于步兵,骑兵则吃肉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