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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蒙蒙亮。

后面终于用最大的大船,运了两个炮兵班过来。

上了战场没有炮,就跟打架不带刀一样,总觉得不踏实。

果然,野战炮登陆的时候,好多人都脱了鞋子裤子下水去帮忙抬,大家的士气,可见的高涨了。如果有系统,这会至少得是“士气+2”!

这会,南岸的士兵,达到了2182人,人均夏普斯。警卫连还人均额外一把亨利m1861连发步枪。还有12磅野战炮两门。

敌我比例1:1,有准备的后装枪还干不过没准备的前装枪么?

干了!

在李斯堡和其他几个小镇之间,各有百人的队伍先去布防,既是防止敌人的增援、偷袭,又是阻拦这波敌人的逃跑。

这么一来,直接进攻李斯堡的队伍,就只有1500人左右了,所以后续部队还要继续渡河,人多就不能浪费。

炊事班迅速整了好几锅热汤,姜汤。反正天亮了,烧点火都不需要遮遮掩掩小心翼翼。

姜戈喝一口姜汤,啃一口面包,道:

“准将,这场仗打完了,你得放我和布鲁姆希达两天假。这玩意喝了太燥热了,我得找我太太泄泄火!为她请假是因为她估计要下不来床。”

好家伙,黑哥哥都这么自信?

“你确定是布鲁姆希达下不来床么?”比尔直接将姜汤一口闷,痛苦的,就让它快点结束,像姜戈那样一口一口喝,不是折磨嘛。

姜戈又喝了一口姜汤,道:

“不要纠结不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准将得给我放两天假。”

“赶紧喝完,地上都下霜了。大家在野外蹲了一晚,可别得了风寒。我们抓紧时间出发,可别让人再跑了。”

菲利普踢了姜戈一脚,要不是这脆弱的后勤和医疗保障,他至于逼着这帮洋鬼子喝姜汤嘛?他让叔叔从清国聘请一些名医,估计这会,消息还不知道在哪个船上哪个海上飘着呢。

侦骑带路,大家开始往各自的目的地行军。

天色亮起来了,走了差不多两英里的路,有一侦骑飞奔来报:

“南军出城了!”

好家伙,又要跑?!!

但旋即又一个侦骑奔来:

“友军的先遣军已经有一半人渡河了!应该是天刚亮的时候就开始了。”

这是要吃干抹净连汤都不给新一军留啊!过分了吧?

菲利普的鼻孔都要喷出火来了。

就好像一个学霸,辛辛苦苦复习,准备在考场大显身手,结果隔壁那个学渣,也不复习,直接上去莽了一波AbccbA,居然全对。别人怎么看?别人只会觉得那个学渣是学神,压根不用费力就能轻松学好……

这不,周围的眼睛,都齐刷刷的看过来了。

菲利普都不敢跟这些祈盼的眼神对望。

还要再让么?

是可忍,孰不可忍!让你m卖批!

反正友军这会还在渡河,大概率要全部渡完河,才敢去追吧?那追个毛线啊!

南军现在已经出城开溜了!

他们是追不上的!

反倒是新一军,上下憋了一股气,加上一直训练的武装行军,有准备打无心,还能有机会。

地盘给你了,敌人给我,反正你们追不上!

菲利普从嘴里挤出几个字:

“侦骑带路,我们直追南军。什么小村小镇的,留给友军吧,我们不稀罕。”

全军速度陡然一升。

还没追过一英里,侦骑来报:

“南军没跑,往河边友军那边奔去了!”

也就菲利普年轻,要是年纪大一点,估计这气都能气的直接挂掉。

南军居然主动给友军送,也不让自己追。就跟你心心念念惦记想一口吞的女神,不让你追就算了,更是主动对渣男投怀送抱,这谁受得了?

参谋长伯恩赛德准将拍马上前,急道:

“不好!

敌人可能要趁着先遣军立足不稳,反杀一波!河边地形崎岖,昨日南军直接败走,今日先遣军也讨不得好。

准将,我们应该支援一波。”

似乎为了印证参谋长的话,沉闷的炮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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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遣军起了个大早,利用昨日抢回来的船,开始渡河。这种怂样敌人,遇到一次就不能轻易放过,因为可遇不可求。

贝克上校从船上站了起来,马上就要靠岸了,岸边还有士兵过来帮忙。

“侦骑派出去了么?”贝克上校问来接应的下属。

“已经派出去了,那些迪克西总不能天没亮就开始逃跑吧?旅长你慢点,我来扶你。”

爱德华·贝克笑道:

“我又不是七老八十的老家伙,哪里需要你扶!看我的!”

爱德华居然直接从船上往下跳,动作很潇洒。

然后滑到了河里,“噗通——”

岸边踩踏的士兵太多了,烂泥糊在了木制简易码头上,十分湿滑。

接应的军官团长吓了一跳,扇了自己一巴掌,连忙招呼人下水捞人,自己也跳了下去。

一匹奔马在前,两匹奔马在后,前马势头不减,后马渐渐慢了下来。

马上的士兵还没来得及张口,几声“咻”“咻”“咻”的尖啸划破长空,岸边吹牛打屁的士兵们瞬间爆出几团血花。

旅长和团长都在水里扑腾,有的连长喊“躲避”,有的连长喊“列队”,整个岸边立马乱成了一锅粥。

有士兵慌不择路的,还被挤下了码头。好了,河水里更热闹了。码头的水,相对会深一点,便于停船。

爱德华·贝克上校,好不容易被推出水面,又被人砸了下去。

上校这会被灌了诸多河水,脑袋都不太灵光了,枉论指挥。

渡了河的快两千士兵,犹如世界末日。

排队枪毙战术,排不成队,基本就宣告了失败。

又是一轮炮击。

这下,好不容易排成队的,也开始溃逃了。这么点人,打毛线啊?排队枪毙,在战术和士兵素质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人多的,就是优势!能跟你兑子,就是这么残酷。

南军的侦骑一见这边的崩溃,立马回身告知自家将领。

被人撵了一天的南军这会士气大振,直接化身纵队,跑步赶来,是的,还不敢散开自由追击。

留在北岸还没过河的一个团长看到这番景象,大急,只能指挥炮兵远远的放几炮,好歹给自家队伍争取点时间。

但这炮声,反而更加惊吓住了渡河的士兵,他们压根无心观察炮弹是哪里飞来的,又要飞向哪里,只听得头顶“咻咻”声,更加乱了。

没有码头上面人接应,水面上的人确实没法爬上去。

河里的旅长只能绝望的跟团长一起,抱着码头的木柱子,大口喘气。

怎么会这样?

那帮南军居然敢打反击?

他们不是一路逃跑的么?

该死的斥候,怎么探的路!

好好的我为什么要跳下来!

爱德华·贝克上校虽然看不到岸上的情况,但士兵的奔走哀嚎,以及身边染红的河水,无一不在诉说着战争的残酷。

没有绝对优势,北方就是打不过南方。这是他脑海里想到的麦克莱伦少将的结论,这也是少将一直说时机不成熟的原因。结果大家都觉得少将胆怯。

然鹅,不管是东线三个月前的奔牛河战役,还是西线两个多月前的威尔逊河战役,似乎都在证明少将的准确判断:南方人是比北方人更好的战士,他们似乎天生更会打仗。

上次威尔逊河战役,联邦军主将里昂准将阵亡,今天,迎接自己的命运,是阵亡,还是被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