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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武侠修真 > 侠左,剑右 > 第26章 白衣白马剑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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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

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

路边有煮酒的摊子。

冬天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

等胃里暖和起来后。

闵昌笑道:“大哥,三妹,过了前面的喇叭谷,离郡城就不远了,等我安顿好后,给你们也找份差事。”

闵昌左手边坐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

脸上都是痘印,外号薛麻子。

别看身材魁梧,但酒量不行。

二两黄酒下肚,便已有醉意。

“二弟,放心,甭管谁来找你麻烦,先问问我的刀答不答应,到时候再谈差事的事情。”

薛麻子拍着腰上不带鞘的宽口大刀。

坐在闵昌右手边的是个面相不错的女人。

三十出头,满身风韵。

外号搏命娘。

从名头就能看出,也是个狠人。

搏命娘赶路从不喝酒。

想法也比她大哥多。

“二哥,这喇叭谷,怕是不好过吧?”搏命娘皱眉道。

闻言,薛麻子大笑起来。

“哈哈哈,三妹,怎么年纪越大,胆子越小?怕个蛋蛋,咱三兄妹,什么时候怂过?”

搏命娘冷冷道:“老娘没蛋。”

薛麻子噎住,闷头喝酒。

闵昌一笑:“大哥,说了多少回,别在女人面前提年龄。”

转而又望着搏命娘道:“三妹,那人杀了巡检司一百多口人,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把你们叫来。

二哥这些年是洗白了,可你们想要光明正大的抛头露面,那喇叭谷,好不好过都得过。”

搏命娘低头沉思。

东躲西藏的日子,虽然不差钱,但过着心累。

手上染的血太多,仇家多。

却又因为不够多,官家看不上。

所以,闵昌是她和张麻子想要回归正常生活的唯一路子。

“就没有点信息吗?关于那个人,比如武功套路,兵器什么的。”

“还是三妹心细。”闵昌笑了笑,“他用的是一把二指宽的细剑,和杀张平的是同一个人。”

“细剑?不管江湖还是庙堂,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搏命娘疑道。

“所以我判断,此人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应该是车马部新招的寻马人。”闵昌猜测道。

寻马人。

庙堂和江湖对车马部编外人员的称呼。

这些人,可不是真的寻马,而是寻人。

被他们寻到的人,通常都只有死这个下场。

但因为行动隐秘。

他们的身份很少暴露出来。

“新手?”

搏命娘脸色顿时缓和下来。

能斩杀一百名巡卒,确实厉害。

但打打杀杀,可不是单靠一股勇劲的。

他们三兄妹,谁不是杀人十年以上的高手?

现在三人联手,还怕什么?

喝完酒,闵昌叮嘱大伙提高警惕。

重新上马后,向喇叭谷前进。

喇叭谷,顾名思义。

俯瞰时状若喇叭。

入口极宽,但越走越窄。

尤其是最后的谷口。

只有普通一张车马的宽度。

简直是杀人越货的极佳地点。

行至山谷中段地带。

闵昌一伙人突然停住。

滴答滴答——!

谷口传来马蹄声。

间隔较长,像有人骑着马闲庭信步。

不多会。

谷口处出现一匹白马。

白马上的人穿白衣。

远远看去,颇为潇洒。

“阁下,有事?”闵昌眉头微蹙,勒马问道。

那人没回,双腿轻夹马肚。

马匹缓缓向人群走来。

走到差不多十来丈远的位置。

闵昌突然疑到:“我好像见过你?”

“十里镇,陆天明。”白衣冷冷道。

“陆天明?写信的瘸子?”

闵昌心中一惊。

他知道自己此行必然被劫。

只是没想到,会是十里镇那个代写家书的秀才。

经营津岭渡那么多年。

很少回去。

可秀才二字经常出现在脚夫们的嘴里。

有一次在顺风客栈吃饭时,见陆天明来存车,他特意观察过。

加上张平那案子是陆天明报的案,所以他有印象。

稍加思索,立马了然。

“十里镇剑神?”闵昌奇道。

“不敢当,跛脚的书生。”陆天明回道。

“你是车马部的人?”

陆天明摇头:“不是,我是刘大宝的朋友。”

闵昌平时嚣张归嚣张。

但此刻面色格外凝重。

“周世豪,你杀的?”

陆天明点头:“人太多,浪费了力气,不然我能折磨他一晚上。”

闻言,闵昌眼角不自禁的抽动。

秀才的实力,毋庸置疑。

如果先来找他。

那么他绝对会因为狂妄自大栽在这小子手里。

念及此,闵昌后怕的同时,又庆幸周世豪死得好。

“以后,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嘀咕一句后,闵昌问道:“我能否用银子买个道?”

陆天明忽地露出微笑:“不可以,得用命买。”

“草,二弟,跟他逼逼那么多做什么,砍了就是了。”

薛麻子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鸟气。

他兄妹三人驰骋江湖的时候,哪有人敢这般跟他们说话?

话音落地。

薛麻子已经纵马冲了出去。

“大哥!”

搏命娘一声暴喝,想拦住薛麻子。

能杀一百号人的对手,单独对抗,不是找死吗?

哪知却被闵昌拽住缰绳。

“三妹,府卫的名额,二哥只能搞到一个。”

搏命娘面色一沉。

咬牙冷冷盯着闵昌:“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要洗白,就必须有这个觉悟。”

搏命娘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但最终还是调头回到闵昌身边。

哒哒哒!

哒哒哒!

薛麻子骑马又稳又快。

马蹄声在山谷中颇为响亮。

他平生最喜欢杀两种人。

一种是冰清玉洁的女人。

一种是面如白玉的俊生。

漂亮的女人,挣扎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

而好杀俊生,单纯的是因为看着不舒服。

长得比他俊的,他觉得都该死。

薛麻子手把在刀柄上,眼里有一种嗜血的疯狂。

锃——!

他拔出腰中阔刀。

手腕转动,耍了个刀花。

骑马砍人。

速度一定要快。

姿势一定要帅。

人头落地的时候正好收刀。

那场景,何等畅快?

白脸俊生的身影越来越近。

薛麻子的嘴,越咧越大。

这一刀劈下,再过了那个谷口。

以后,就能光明正大的在街上走。

“你装你娘呢!”

来到陆天明近前,薛麻子挥刀骂道。

只是,臂膀才挥了一半。

他的瞳孔便猛地收缩。

那颗脑袋明明就在跟前。

可因为对方轻微的晃动。

薛麻子已经判断出自己这一刀,至少差了半寸。

锵——!

那把细剑出鞘的声音。

比薛麻子听过的所有兵器都要脆亮。

不刺耳,像编钟上的一个调。

只不过音符消失的瞬间。

薛麻子再没有思考的机会了。

他的下半身还夹着马肚。

但上半身却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

意识消失的一刹那,薛麻子看见自己的大臂,终于完成了整个挥刀动作。

只不过,再没有收刀的机会。

咕噜咕噜咕噜——!

薛麻子的半边身子。

因为巨大的惯性,在地上不停翻滚。

直到紧握的阔刀卡在石缝中才停下。

“还好,衣裳没有溅到血,不然走的时候还得换。”

陆天明晃动的身子回归原位。

他轻甩太平,抖干净剑身上的血迹。

太平虽然细,但剑身比普通的剑都要长。

看上去非但没有小气的感觉。

相反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洒脱。

此时。

白马配白衣。

举手投足的俊逸。

当真是那剑中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