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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其他类型 > 白月光从不回头看男主爆炸 > 第2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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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2)

这样的事情已经做了很多年。

谢家富贵滔天,连带着底下做事的佣人都沾光。他的母亲是一个勤恳的园艺师,而父亲一直是谢家的管家。他和父母一同住在谢家庄园的佣人楼里,寸土寸金的江岛市是海岸线南部璀璨的宝石,外来的三口之家能有个稳定的容身之地实属不易,兼之谢家出手大方,薪资优渥,他的父母都很满意这份工作。

所以他沾了光,能在这豪奢的谢家庄园长大,又因与谢朝笙同龄,不知怎么入了谢夫人眼,让他成了谢家大小姐的玩伴——且他的父母五年前因车祸重伤离世,直到入院才发现父亲欠了赌债,及他二人去世,若没有谢家帮忙,许云暮甚至还不起债务,葬不了他的父母。

仍记得母亲在弥留之际时,还耳提面命让他和谢朝笙好好相处。

“云暮,你要照顾好小姐,你能过上这样的日子,都是因为谢家……”

母亲是那样珍惜在谢家庄园的生活,他无法叫这个生养自己的女人失望。

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很好吗?

在很年幼的时候,和谢朝笙有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友情,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幼时情谊早不知去了哪了。他曾经的玩伴变成了他口中的大小姐。

而对谢朝笙来说,许云暮是她挑选出的玩具,她的佣人,她理所当然的轻贱着许云暮的存在。

许云暮大概是在外面等了很久,手凉得很,朝笙不满他指尖的温度,脚尖轻轻一抬,踹在了许云暮的膝盖上。

“许云暮,你想冷死我?”

乌发黑眸的少年低下头,指间微蜷,眼里是一片冷漠的暗。

朝笙踢得不轻不重,在他的膝盖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当然并不痛,但无疑是满怀恶意的刁难。

许云暮抬眼看她,看到一张冷淡且美丽的脸庞。她乌黑的长发散乱的垂在肩膀上,更衬得宿醉后的面庞白腻,嘴唇殷红,唯有眉眼中萦绕着的疲惫让她看起来真实了许多。

而朝笙也正垂眸打量他,她入戏很快,一双潋滟的眼中满是刺人的厌恶。

“抱歉,小姐。”她听到了许云暮无波无澜的声音。

朝笙迅速被资本主义腐朽,完全适应了“谢朝笙”这个身份,她对于许云暮的冷硬早已习惯,这个人如记忆中一般,就像只温吞的小狗。

“算了。”她勾唇,笑里噙着戏谑,微翘的脚尖再次落下,在许云暮膝盖上碾上几圈,“笨手笨脚的,我自己穿。”

年轻又天真的谢朝笙看不到许云暮眼里的晦暗波涛,只是偶尔觉得欺负了他这么多年,他的反应已经显得很无趣。

但朝笙看得到。

小白的声音都在发抖:“朝朝,你在做啥!呜呜呜你是嫌你bE得不够快吗?”

“不是应该转变一下态度,先修复一下关系循序渐进改变他对你的看法解释你的苦衷然后让他爱上你最后成为白月光吗?”小白火速翻着《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找到了自己做的笔记。

朝笙不以为然,已经这样肆意妄为很多年了,骤然改变态度反而奇怪。但朝笙对这个傻白甜系统很有耐心,她微微一笑,道:“这么多年都这样过来了,我还能怎么解释?小白,我之所以羞辱他,欺负他——”

“当然是因为,我爱惨了他啊。”

小白:???

是这样吗??

小白隐隐约约感觉不对劲,它也没什么经验,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出厂没多久的小系统有什么经验。但小白严谨地分析了一下,朝笙和它这串数据不一样,她毕竟是人——尽管现在只剩灵魂体了——应该是有感情经验的。

小白在那胡乱想着,又听到它的宿主漫不经心:“开玩笑的。”

小白松了口气。

惹眼的连号车牌驶离这座城市有名的销金窟,窗外风景变幻,从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飞速变成绿影如织的西子山,景色向上攀升,将山下的独户华墅落下,最后一个巨大的环形湖映入眼帘,湖中心的建筑仿法国古典主义风格,难得的是华美却克制,在这葱绿掩映中显出庄重而梦幻的美。

这是谢朝笙的家。

甫一下车,早有佣人守在门口,迎了上来:“小姐,夫人一直在等您回来呢。”

谢朝笙的母亲周瑾,出身于江岛市有名的清贵家庭,是个温柔且心善的女人。

朝笙扬起明快的笑,快步走向一楼大厅中的等候的周瑾:“昨晚玩过头了,下次不敢再让您等这么久啦。”

她坐在周瑾的身旁,脸上浮现出一点撒娇讨好的神情,和展露在许云暮面前的样子完全不同。

周瑾惯是纵容她唯一的女儿,怎么会因为她贪玩睡晚了说她。知道她在故意闹她,也只是含笑拍了拍她的手臂。

“我还不知道你呀?最是贪玩——你爸爸在国外赶不上言爷爷的生日,所以你就是代表谢家去的,不要耽误了时间。”

“赵老师等着你呢,快去试衣服。”

赵老师是江岛市一家有名的造型工作室的总监,一直负责谢家人正式场合的服饰搭配。

朝笙点头,坐在周瑾一侧的赵英起身,向她致意:“谢小姐。”而后带她去看早已搭配好的衣服,和一干等候的造型师。

许云暮见朝笙走了,这才向周瑾问好:“夫人,我先去准备等下出行的事情。”

周瑾含笑叫住他:“不急,你昨天不是已经打点了一遍吗?等会儿也去找赵老师换身衣服,出门一趟怎么还弄脏了呀?”

她的声音很轻和很温柔,仿佛许云暮并不是出身贫贱的谢家佣人的孩子,而是谢朝笙的好友——她一贯如此。满怀好意、包容的、亲切的对待他。

然而膝盖上的脚印微微发烫,细细密密的痛进骨中,提醒着谢朝笙、周瑾与他的云泥之别。

许云暮温顺地点头:“谢谢夫人。”

许云暮遵从周瑾的意思,在偌大的试衣间外等着,门内的佣人忽然将门半开,而后传来朝笙懒洋洋的声音:“进来吧。”

他推开了门,入目便是一道秀美纤丽的身形,朝笙已经换好了白色的长裙,她坐在那儿,抬着头,任由人给她比对首饰,秋日的阳光穿过巨幅的落地窗,落在她身后,和琳琅满目的珠宝共同点缀她的美丽,映照她侧脸如同橱窗中面容精致的玩偶。许云暮进来,朝笙眼神随意扫过昂贵美丽的珠宝,并不看他。

许云暮纵然厌倦恶劣不堪的谢朝笙,此刻竟也有一瞬间因她的容光晃神。

许云暮还未开口,朝笙便道:“赵老师,给他选一身合适的衣服吧。”

赵英不敢托大,连忙点头——谢家的大小姐,谢氏唯一的继承人,虽然看起来天真亲善,但和她母亲相比,总有几分难言的倨傲。谢夫人或许不觉,但她常年服务于各大豪门,对于这样的倨傲已有十分敏锐。

她转身吩咐助手:“把V牌、A牌这季的成衣取过来。”

许云暮不需要人帮他换衣服,一个人默默接过了助手拿过来的服饰,转去了房内的小隔间。

等他出来时,朝笙还没有挑好要戴哪条项链。

几个造型师眼前一亮,目光不由自主落在这个高大俊朗的青年身上。

许云暮照顾谢朝笙多年,体格也练得强健有力,但肌肉却并不夸张,加之身形高大,是个十分合适的衣架子。赵英虽心知许云暮只是谢朝笙的小跟班,却也不得不赞叹一声他的好条件。

助手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对于美人一向眼神殷切。她初次来这,觉得谢家的大小姐已经是难言的貌美,没料到这个青年一样样貌上佳,虽然有些阴郁却带着股沉静冷然的气质——

许云暮一身黑色的西服剪帖合宜,衬得他本就挺拔的身形愈发玉立,他换好衣服,并不看镜中自己是否合适这昂贵的新衣,安静地站在那任人打量,低头试图扣上那对碧玺袖扣。赵英的助手终于忍不住出声赞叹:“这位少爷和谢小姐在今天晚宴,必定都会很惹眼呢。”

无他,唯好看尔。

赵英叹气,她这初出茅庐的小助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许云暮又是哪门子少爷呢?据说,只是谢家管家的孩子。

身份云泥之别的两人,如何相提并论。

还未待她想好说辞圆场,就听到朝笙极轻的哼了声。

“行了,就这些吧。”她似乎终于对挑选感到厌烦,随意选了几样。

赵英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她微微欠身,带着助手先下去向谢夫人告辞。

朝笙却不急着去,她站定在许云暮面前看了一会,露出点兴味盎然的神情:“许云暮,你不会用袖扣啊?”

许云暮难得露出点无措来,朝笙越发觉得有意思,她轻易从许云暮手中拿出那对碧玺袖扣,似乎有些嫌弃上面被人握出来的温度。

朝笙白皙纤细的手指显得很灵巧,碧玺在她手中,那双手却显得更加名贵。

许云暮下意识的警惕,因为面前的人自告别童年后便鲜少对他露出善意,而且他们离得太近了,近到他看见她脖子上海蓝色的宝石光华熠熠,近到他能嗅到晚香玉的气息——那好像是谢朝笙并不常用的某种香水,他忽略自己为何会如此熟悉谢朝笙爱用什么香水,或许是因为他常常从夜店把烂醉如泥的大小姐带走,不得不嗅闻到她身上混杂的气息——但对于香水,许云暮并不了解。

朝笙看似认真,纤长却有些细瘦的手指缓缓地碾过许云暮手腕上的纱布,又滑到了手背,许云暮几乎下意识地缩了缩手,又明白这是她新的作弄手段。

朝笙用力将他的手从袖中捉住。她力气不大,只是许云暮已经习惯了不要反抗这少女——不然他会有其他的方法来捉弄他。

“躲什么,我帮你还不好吗?”殷红的嘴唇开合,吐出不耐烦的字眼。许云暮低头,看到她冷淡艳丽的眉眼,像是带毒的苹果。

他无端想到这样形容。

朝笙看他皱眉,终于觉得玩够了,于是恶作剧般将许云暮的袖口紧紧地聚在一起,她身体不大好,力气也小,但袖口收紧,许云暮带伤的手腕仿佛被碾过般刺痛。

看到许云暮吃痛的表情,朝笙满意了,嘴角勾起轻蔑的弧度:“大傻子。”

她不再理会许云暮。

许云暮长睫微垂,投射出小小的阴翳落在他乌沉的眼中。

他安静地解开纯蓝的袖扣,又收进了裹着黑丝绒的盒子里。

碧玺对于谢家来说并不算什么昂贵的物件,但对他不一样。

他并不是不会使用袖扣,只是觉得,不合适罢了。

……

言家的庄园坐落于江岛市之东,温暖湿润的海风首先吹往言家的庄园,才来到它身后的江岛市,这座庄园曾被誉为江岛市的花冠,据说原先住在这儿的是嘤国的总督,自所谓日不落的时代结束,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几经辗转,最终被世代经商底蕴深厚的言家购下。

言家当家人是年逾古稀仍精神矍铄的言老爷子,他在江岛市深耕一生,人脉号召力堪称惊人,值其七十寿辰,几乎整个江岛市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还有许多杂志社的记者在玫瑰庄园的外圈拍摄,豪门夜宴,堪作绝佳谈资。

价值百万乃至千万的豪车从夜色中驶向辉煌的灯火,殷勤周到的言家佣人们上前,引客人去往宴会大厅,此刻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不单是花冠,甚至是明珠。

日不落的统治落幕,却不妨碍她更加璀璨,更加纸醉金迷。

一袭白色西装的青年站在门口,同他的妹妹一起向进来的客人问好,态度友好谦和。但对于这对兄妹,来访者都不敢怠慢。

言乐偏头看向她的哥哥,小声道:“言乔啊言乔。你表面上是在接待客人,实际上是在等朝朝姐姐是不是!”

言乔面不改色,不理他妹妹的吐槽。

言乐轻轻哼了声,想起记忆里那个漂亮得如画中人一般的谢家小姐姐,倒是很理解她哥哥的热情。

她十二岁时出国留学,过了七年才回来。江岛市的一切熟悉又陌生,往来的宾客她也无暇细认,独独好奇多年未见的谢朝笙——她哥哥的未婚妻——现在出落成了怎样动人的模样。

说是未婚妻,其实也是两家大人早些年的玩笑,半真半假,没有正式的走过场,但这么多年来,言谢两家一直把对方家的小孩记挂着照顾疼爱。两家的交情只深不浅。

银灰色的跑车驶来,认得这辆车的人纷纷驻足,侍者们连忙上前,殷勤地打开了车门。

月色下走来的少女一袭白,却并不显得单薄或者乏味,言乐喜爱一切美丽事物,只觉得她比庄园的玫瑰更像造物的恩宠。

她走近了,潋滟的一双丹凤眼微弯:“乐乐,好久不见。”

言乐:哥哥,你值了!

言乔率先和她打招呼,言乐也露出甜滋滋的笑。路过的宾客见状,露出或善意或揶揄的神情,知道言谢两家的儿女有早定的婚约,现如今两家小孩长大,看起来倒是相衬极了,不知是否约好,都穿了白色的礼服,教别人都和陪衬似的。

她好奇地看向朝笙身后,一袭墨色的高大青年长身玉立,像个沉默的背景。

“朝朝姐,这是谁呀,你的亲戚吗?”